為進一步激發經營主體活力,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巴中市市場監管局積極踐行“靈活執法”、寬嚴結合、法制相結合的理念,全面推行“包容性執法”。審慎監管”和禁止與豁免。五項從寬、減輕、嚴厲處罰清單和“首次違規不處罰清單”制度,鼓勵市場主體自糾錯誤、從容前行,讓市場監管執法更加有力和溫暖。現將一批行政處罰不予核準(免除)典型案例予以公告:
1、未按時報送、披露年度報告的情況
2024年3月24日,巴中市市場監管局收到異常經營名錄剔除申請。經查,當事人未在2023年規定期限(1月1日至6月30日)內按照《企業信息公開暫行條例》的規定報送并公示2022年年度報告,并于7月被列入上市名單2023年9月9日,進入業務異常名單。有關各方已于2023年7月26日提交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報告。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根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條的規定,列入異常經營名單,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鑒于其首次違法,及時補充年度報告,未產生不良后果,符合《巴中市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目錄不予、免予、減輕、從輕、從重處罰的規定》處罰》和《巴中市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根據《初犯不予處罰目錄(2023年版)》的規定,并按照本條例第二條的規定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33號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2024年3月25日,登記機關將當事人移出經營異常名單。
2、涉嫌發布虛假廣告
2023年10月,巴中市巴州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其經營的抖音商城門店聲稱某類包裝飲用水為礦泉水,涉嫌發布虛假廣告。隨即,該局組織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營業場所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舉報事項基本屬實。當事人提供了飲用水的檢驗報告。經執法人員教育引導并責令改正后,當事人立即撤下整改宣傳。
當事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八條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當事人首次違法,違法后果輕微并及時糾正,符合《巴中市市場監管領域不予行政處罰目錄清單》免、減輕、從輕、從重處罰》和《巴中市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第一名錄》 根據《不予處罰的違法行為目錄》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3年版)》家常菜的廣告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不予行政處罰。
3.發布含有禁用詞語的廣告
2023年7月,巴中市巴州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發布含有“第一公司”字樣的廣告。立即,該局組織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微信公眾號簡介和影院介紹中顯示有“川東北首家激光、4D電影院”等廣告字樣。執法人員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進行行政約談后,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
當事人發布含有禁用詞語的廣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可以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鑒于當事人違法行為首次,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糾正,符合《巴中市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目錄清單》不予、免予、減輕、從輕、從重的處罰”和《巴中市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根據《首次違法不予處罰》目錄的規定(2023年版),根據《南都》《廣告絕對用語執行指引》第九條、《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不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適用規則》第十一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和《市場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行政處罰程序監督管理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規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不予立案。
4、未明示價格提供護理服務案
2023年7月,南江縣市場監管局會同縣教育科體局、縣文化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對“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時發現經查,該經營場所沒有明示價格,并于2023年7月31日立案調查。經調查,當事人于2023年7月開始招收22名學生,開展護理業務活動,并為學生提供膳食。但其在營業場所并未以任何形式明示收費價格,僅與消費者口頭溝通后確定收費金額。
當事人在經營活動中未明碼標價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屬于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違法行為首次、違法時間短且積極配合調查,現已整改并符合《不予、免除、減輕行政處罰目錄清單》 《巴中市市場監管領域從輕到重處罰》和《巴中市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目錄清單》規定不予處罰《第一次違法行為》(2023年版)中,該局責令違法行為立即改正,并對其進行法制宣傳,并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
五、(王)銷售假冒專利產品案
2023年10月16日,南江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檢查當事人經營場所時,發現當事人正在銷售“福中美”多功能智能加熱桌。桌面上的標簽上標有專利標識和“自主研發。專利產品”字樣,由生產廠家向當地出具的當事人的專利證書(專利號:ZL.201920497884.4),可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國家知識產權專利公報》顯示其法律地位無效(專利權因未繳納年費而終止,公告日期: 2023.03。上述產品為當事人于2023年9月9日購買的,購買數量為5臺,總價值為10,200.00元。由于上述“魯中美”多功能智能取暖桌自購買之日起至本局執法人員檢查之日未曾銷售,不存在違法所得。同時查明:當事人在購買涉案產品時,取得了購買收據和供貨商的營業執照家常菜的廣告詞,可以證明產品的合法來源,且不知道該產品的合法來源。購買的涉案產品具有無效專利。
當事人銷售無效專利商品的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假冒專利行為。由于當事人在購買涉案產品時取得了進貨票據和供貨公司的營業執照,能夠證明產品的合法來源,因此并不知道涉案購買、銷售的涉案產品是假冒偽劣產品。專利產品;并且在立案后,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符合《巴中市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不、免、減輕、輕、重處罰目錄》規定的“不處罰”條件的證據材料,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假冒專利產品,并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
6.通江縣家常菜館超范圍經營食品案
2023年2月,通江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稱,通江縣一家家常菜館未按允許類別范圍銷售食品。該局執法人員對該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的菜單上有蒜蓉黃瓜涼菜、辣椒皮蛋等。在美團網店,“下架”欄里展示的是辣椒碎和皮蛋涼菜。同時查明:2020年3月19日,當事人開設美團網店; 2022年12月,該黨將辣椒皮蛋涼菜上架美團網店,銷售131份,價格16元/份。金額為208元,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2023年2月14日,執法人員檢查現場時,當事人當場將網店的涼菜下架。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由于當事人系首次違法且非故意,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積極配合并主動提供相關證據。經過教育,他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積極改正,并查看當天實體店的菜單。網店冷菜換貨下架。同時,涉案食品價值較小,沒有造成不良后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四川省市場監管區域根據《不予行政處罰、不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規定》的規定,決定不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