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秀時代的反思 2月19日,鄭州市萬達廣場,“2012大汗天下平民巨星秀”活動正如火如荼地進行。一天之內,就吸引了800多位報名者,最小的參賽選手只有5歲。主辦方稱,該選秀活動的最終獲勝者將獲得出演電視劇和電影的機會,直接進入演藝圈。
這些年來,選秀活動越來越多,選秀節目充斥熒屏。伴隨著央視的《星光大道》、上海衛視的《中國達人秀》、江蘇衛視的《中國紅歌會》、湖南衛視的《快樂女聲》、浙江衛視的《我愛記歌詞》等選秀節目的熱播,對它們的質疑聲也越來越多。
今年初,廣電總局下發通知,規定全國衛視的選秀節目總量不能超過10檔。筆者認為,選秀節目之所以引起質疑,并被加以限制,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主辦方強烈的自我宣傳意圖和電視臺的一味追求收視率,即只重視經濟效益,忽視社會效益;二是參賽選手功利性太強,有些選手已成了“選秀專業戶”,成天夢想著像李宇春、張靚穎那樣一夜成名,而忘了參賽帶給自己的最本質的東西。基于此,“選秀”也成為一夜走紅和名利雙收的代名詞,越來越多做著明星夢的年輕人開始熱衷于形形色色的選秀活動。然而,選秀節目并非絕對的造星場所,回頭看看曾經紅極一時,現在人氣透支、缺乏代表作品、靠粉絲支援的選秀明星,不禁讓人感慨選秀明星的命運的確難測。
其實,在港臺,在國外,選秀節目早已有之。劉德華、梁朝偉當年就是通過香港無線臺舉辦的選秀節目走向熒屏的。此后,他們憑借不懈的努力,最終成為實力派演員。筆者認為,參與選秀的選手應該少點功利心,把選秀看成一個展示的平臺和一次選擇的機會,因為能否成功,除了運氣,最重要的還是靠持之以恒的努力。
若是主辦方和參與者都能少點功利心,選秀節目一定能成為熒屏上的一道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