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愛鳥周是幾月幾日 中國愛鳥周是幾月幾日
2021愛鳥周是4月至5月初。追溯其節日起源,1981年,中國國務院批轉了林業部等8個部門《關于加強鳥類保護執行中日候鳥保護協定的請示》報告,要求各省、市、自治區都要認真執行,并確定在每年的4月至5月初的某一個星期為“愛鳥周”,在此期間開展各種宣傳教育活動。
我國部分省、市、自治區愛鳥周的時間:
1、廣西是2月22——28日;
2、貴州是3月份的第一周;
3、廣州是3月20——26日;
4、北京、江西、寧夏、云南是4月1——7日;
5、四川是4月2——8日;
6、上海、浙江在清明開始后的7天;
7、山西從清明開始后的一個月為“愛鳥月”;
8、福建、陜西是4月11——17日;
9、天津是4月的第三周;
10、江蘇是4月20——26日;
11、河南是4月21——27日;
12、遼寧、吉林是4月22——28日;
13、黑龍江是4月的第4周;
14、山東是4月23——29日;
15、甘肅是4月24——30日;
16、河北、內蒙古、安徽、青海是5月1——7日;
17、新疆是5月6日所在的一周。
愛鳥周的由來
1981年,我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為了保護和合理利用遷徙、棲息于中日兩國都有的200多種侯鳥以及進行有關的科技交流,經過友好協商在1981年3月3日正式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保護侯鳥及其棲息環境協定》,并于當年6月8日正式生效。同年9月,林業部等8個部門聯名提出報告——《關于加強鳥類保護,執行中日侯鳥保護協定的請示》,其內容之一是向國務院建議,在每年的4月——5月初(具體時間由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確定一個星期為“愛鳥周”。在愛鳥周中開展各種宣傳教育和保護鳥類的活動,使人們樹立“保護鳥類,人人有責”的意識,逐漸養成愛鳥護鳥的良好習慣。國務院批準了這個請示并下發文件,決定從1982年春開始開展全國性的愛鳥周活動。
鳥類在自然界的作用
鳥類在自然界的作用系指鳥類在不同生態系統(如森林生態系統,草原生態系統及農田、湖泊、海洋等生態系統)的地位和作用。鳥類是生態系統的重要成員,雖然對生產力可能沒有重大影響,但對所食獵物有密度制約作用。此外,鳥類擔負著種子及營養物的輸送,參與系統內能量流動和無機物質循環,維持生態系統的穩定性。 鳥類捕食昆蟲和小型嚙齒類動物,在維持自然界生態平衡中的作用并不是直接能感知的,因為所涉及的環境因子十分復雜,必須通過嚴密的實驗設計、繁重的野外調查和實驗室工作以及細致的分析,才能得到較為正確的結果。近年國內外有關鳥類捕食作用的定量研究及有關鳥類捕食作用特點的研究,較為恰當地揭示了鳥類在生態系統中的作用,尤其是食蟲鳥在森林生態系統中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