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責任編輯:陳科)。孟楠:掃除“黃昏戀結婚潮”的“攔路虎”。
2、分享到:。婚姻法新司法解釋引發的“黃昏戀結婚潮”,更重要的意義在于,將喚起社會與政府對老年人婚戀問題的關注和實際支持,如此,“黃昏戀”就能成為最美的“夕陽紅”!
3、和追求“時尚”的年輕人不同,很多老年情侶因財產分割問題,在子女的反對下“不敢”結婚,只能同居。事實上,在這些老一輩人心中,“同居”往往帶有貶義。近年來,在我市乃至全國,這種老年人“不婚同居”的“病態”潮流愈演愈烈,媒體的鼓與呼毫無作用。如今,“摟草打兔子”的巧合恰恰說明:該問題并非難以解決,之所以一直沒有被解決,體現的是社會與政府對老年人婚戀保障問題的忽視!
4、據民政部門統計,我市早在十幾年前就已經進入“老齡化”,老年人的婚戀問題是隨之而來若干社會問題之一,已經當仁不讓地成為“民生”問題。縱觀我們周圍,老年人婚戀一直是障礙重重。最重要的原因,是子女擔心單身老人的“重組”會不可避免地導致家產的“旁落”。另外,老年人尋偶缺乏理性指導、有的子女可能擔心會增加贍養負擔,還有的子女不理解單身父母再婚等等,這些都是橫在單身老人面前的“攔路虎”。與此同時,更有社會和政府對“黃昏戀”保護、關心程度不夠。雖有些問題糾紛可以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大部頭”解決,但老年人婚戀中一些特殊性問題卻難見有針對性的法規細則來“保駕護航”,解決問題的途徑也多限于“法庭上見”,缺少有指導、調解等功能的非營利性機構相助;對于老年人婚戀的心理調適,缺少普遍性的關心、引導、治療;社會上,各種相親會熱火朝天,很多老年人卻因缺少尋偶途徑而只能孤獨度日……。
5、在我市各媒體、網絡上,最高人民法院發出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都是熱點話題。熱鬧之下,一個因新解釋引發的新現象在我市悄悄出現了:不少同居在一起許久的未婚老年人,開始欣然赴婚姻登記處,原因就是:婚姻法新司法解釋解除了他們以前對于房產歸屬問題的疑慮和糾結。看著這股“黃昏戀結婚潮”,筆者在為他們感到欣慰之余,感受更多的是悲哀: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出臺并非是針對此問題,“黃昏戀”受惠純屬是“摟草打兔子”式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