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僅憑一張借條是很難打贏官司的,一般需要借條、收條和轉賬記錄相互配合,這樣才更加保險。
作為借條一般情況下小額的借款,可以不約定還款日期,大額的借款可以約定還款日期,根據最新司法解釋規定,如果借款人有配偶的一定要讓借款人的配偶也簽字,按手印;
如果有保證人的讓保證人簽字按手印。而收條一般情況下,將錢交給借款人的時候一定要讓借款人打收條,這樣才更加保險;
大家還可以在借條的后面附上相關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以便在借款人不還款時便于訴訟。
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70條的規定,借條效力優于其他的證據完全證明力。
況且根據一般生活常識,如果雙方不存在事實上的借貸關系,借款人也不會隨便給借條持有人出具借條,在借款人沒有相反的證據足以推翻借條效力的前提下,借條應當能夠直接證明雙方當事人借貸關系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