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會在藥品說明書中聽到“孕婦慎用”四個字,幾乎所有的孕爸都會將這四個字奉為圣旨。 而且,難道孕媽吃了這個藥,就一定會對孩子造成傷害嗎? “孕婦慎用”這個藥就一定是孕爸的禁區嗎?
在一般人看來,“孕婦慎用”等同于“孕婦禁用”。 其實在醫學領域,只要沒有在嬰兒身上做過試驗,或者沒有和普通人對比過,原則上都會寫成“孕婦慎用”。 沒有哪個寶寶愿意冒著傷害胎兒的風險自備醫學實驗,所以很多藥品都會有“孕婦慎用”的字樣。 所以,以后你再看到這四個字的時候,不要太緊張。
那么,什么情況下我們才真正需要“慎用”那些“孕婦慎用”的藥物呢? 日本乳業和抗生素管理局(FDA)根據抗生素對植物和人類的致癌風險將抗生素分為不同級別。 它分為5類,稱為抗生素妊娠分類,簡稱FDA分類。 可以作為孕媽們的參考。
類別:早孕期間吃藥,臨床對照研究未發現對胎兒有傷害,其風險極小,如復合維生素。
類別:植物實驗尚未發現對胎兒的危害,但仍缺乏臨床對照研究; 或在植物實驗中觀察到對胎兒的損害,但不能否認臨床對照研究。 比如一些藥物,青霉素類,頭孢菌素類等。
類別:在植物實驗中發現了對胎兒的不利影響,但在人體中仍缺乏足夠的證據或在植物實驗中有足夠的對照研究。 如布洛芬等。
類別:有證據表明對人體胎兒有害,但臨床有特殊需要且無替代抗生素時,應充分權衡利弊后使用。 比如一些藥物孕婦用藥,激素類抗生素。
類別:它對植物和人類都有顯著的致癌作用,其危害性遠遠超過它可能獲得的任何有益療效。 這種類型的抗生素在懷孕期間是禁忌的。 如抗癌抗生素、避孕藥等。 《孕婦慎用》5大原則
原則一:隨便吃藥有危險
抗生素既不能濫用,也不能帶病使用。 寶寶也會因為癌癥影響到胎兒,更別說自己吃藥了。 他們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已被證明對胚胎和胎兒無害的抗生素。
原則二:能不能用,盡量少用
特別是在妊娠前3個月,不能使用的藥物或可以暫時停用的抗生素,應考慮不使用或暫停使用。
原則3副作用越小越好
當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抗生素作用相同或相似時,可考慮選擇對胎兒危害較小的抗生素。
原則 4 避免合并用藥
如果可以單獨吃藥,就應該避免聯合用藥,如果可以使用推導更多的抗生素,就不需要更新的藥。
原則5 結合孕周服藥
服藥時一定要注意孕周,嚴格控制劑量和時間。 堅持合理服藥,病情控制后及時停藥。
最后一個原則是要結合孕周吃藥,這一點很重要,因為胎兒各個器官的生長發育和抗生素的作用有密切關系,不同時間吃藥對形成的影響胎兒的情況不同。 基本原則是胎兒越大,抗生素的作用越小。
受孕前至懷孕第3周-基本無影響
懷孕前吃藥是沒有效果的。 受孕后2周內,如果受精卵受到抗生素的影響,會在受孕前自然消除流產。 這是一個安全期。
懷孕第3周到第7個假期——最敏感
在此期間,胎兒的中樞神經系統產生孕婦用藥,腎臟、眼睛、四肢等重要器官也開始產生。 極易受到抗生素等外界因素的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是“致畸高敏感期”。 細胞分裂加速,因此受抗生素影響最大。
懷孕8周到第11個假期——不可大意
這也是胎兒器官產生的重要時期。 但主要是手掌、腳趾等小部位的生產期,所以對抗生素形成的影響不會像前三周那么大,用藥要慎重。
懷孕12周到第15個假期——小心荷爾蒙
由于抗生素導致異常的可能性早已微乎其微,但仍然存在。 而且這個時候外生殖器還沒有生產出來,所以要非常注意使用激素。
從懷孕 16 周到引產——影響功能發育
在此期間,因抗生素導致胎兒畸形的可能性幾乎消失。 而且還有可能影響胎兒功能的發育,還是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權衡利弊后再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