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想結婚,毆打懷孕七個月的女友,導致她先兆流產,還直接一拳打在她的孕肚上。
近日,一名女子在網上爆料稱,她本名懷孕7個月。因拒絕男友墮胎請求,遭到男友毆打,導致流產。醫院診斷為先兆流產。隨后,當地公安局表示已接到報案,正在調查核實中。
真是可悲又可恨。社會發展以后,打女人的事件還是時有發生。就連一身兩條命的孕婦也未能幸免。任何暴力行為都是可恥的,更何況是故意毆打流產的孕婦。施暴者是殺人犯還是普通家暴者?
1、打女朋友算家暴嗎?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以毆打、捆綁、肢解、限制人身自由、頻繁虐待、恐嚇等形式實施的身心侵害。家庭暴力的對象除了家庭成員之外,還包括家庭成員以外的同居者,比如同居的男女朋友。
男方毆打女友的行為如果發生在同居生活中孕婦被打,就是合法的家庭暴力,如果不是同居,就是普通的故意傷害。為什么要強調家庭暴力?
因為如果是家庭暴力,根據《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的受害人除了有權報警求助外,還有權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申請人可以聲稱:
(一)禁止對方繼續實施暴力;
(二)禁止對方騷擾、跟蹤、聯系申請人及其近親屬;
(三)要求對方遠離申請人的住所、學校、工作單位或者申請人經常到訪的其他場所;
(四)要求對方遷出等措施。
如果不屬于家庭暴力,當然你也可以通過報警來保護自己。但關鍵是,當女性遇到男友的暴力行為時,一定不能再容忍了。
2、打人流產能否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保障夫妻生育權利,《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婦女有生育或不生育的自由。無論男女是否為同居關系,女方自愿或意外懷孕,女方有權決定是否生育或墮胎,男方不得強行干涉女方的決定有一個孩子。當然,男子以暴力手段強迫婦女墮胎,不僅侵犯了婦女的生育權,也侵犯了婦女的健康權甚至生命權,其行為后果必須由其承擔法律責任。
首先,判斷加害人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要看對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施暴者對孕婦實施故意傷害,可能產生三種有害后果:
第一類:外傷性先兆流產,根據人體損傷鑒定標準(2022年版)的規定,屬于輕傷;
第二種:外傷難免流產;外傷性胎盤早剝。按照標準,屬于二級輕傷;
第三種:外傷引起的早產或死胎;外傷引起的胎盤過早分離或流產,合并輕度休克。按照標準,屬于二級重傷。
其次,在《刑法》中,故意傷害他人,造成輕傷以上(包括輕傷和重傷)的孕婦被打,可以以故意傷害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經司法鑒定,以故意傷害致輕傷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構成犯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殘的,依法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女性受害人傷勢較輕,不能追究刑事責任,只能追究《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故意傷害的行政責任,受害人應向法院申請追究民事責任。
三、追究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孕婦是嚴重處罰。公安機關有權對該女子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此外,受害婦女還可以基于強制墮胎請求侵權賠償。
侵權損害賠償的范圍包括: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貼、必要營養費等項目的補償;因胎兒流產,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傷殘鑒定后,還可以要求賠償傷殘撫恤金等費用。
4、打人流產,算不算故意殺人?
墮胎是指胎兒在出生前死亡。人們普遍認為,毆打孕婦導致流產是一種扼殺生命的行為。但是,在刑法上,胎兒算人嗎?如果胎兒被認為是人,就涉嫌故意殺人罪。如果胎兒不算人,那么對孕婦仍然是故意傷害。
雖然胎兒在民法上享有繼承遺產、受贈等民事權利,但在法律上仍僅被認定為“胎兒”,并非法律意義上的人。在刑法上,胎兒沒有人權。必須能夠脫離母體獨立生存的,是刑法意義上的人身權利。因此,毆打孕婦導致流產的行為不能認定為故意殺人罪,而是根據對孕婦身體造成傷害的結果來認定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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