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分可分為四種: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
1、因緣是主緣。因緣,佛學術語,因果,具足說是因緣果報。因是事物生起的主要條件,緣是事物生起的次要條件,有因有緣,必然成果,此果對因來說稱為報,是因緣果報,亦簡稱因果;
2、次第緣,又名等無間緣,指前念為后念生起的原因,即認識活動形成的條件。由于前念已滅時,能為后念的生起開路,使后念得以產生,是前后兩個相連接的主緣之間不容任何他緣加入;
3、緣緣,又名所緣緣,指諸心,心所攀緣的境界,亦即認識的對象,能思慮的心必須依托外境才能產生思慮,亦即外界客觀事物既能使主觀心識生起緣慮作用,又能限制其緣慮的范,是主緣因對象而有活動;
4、增上緣是以上三緣之外對現象生起的一切助緣,指任何一個事物對于其他一切事物的影響與作用,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能促成其他事物生起的條件,如陽光,空氣,雨水,肥料等,此稱與力增上緣;另一類是不障礙其他事物生起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