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好遺產,被繼承人的財產有的屬于家庭共有財產,個人財產才屬于遺產范圍內,要分清屬于你的部分是多少。
2、要分清債務的性質,只有個人債務才屬于你繼承的范圍,如果欠下的債務是用于家庭生活公用的話,這個債務就應由家庭共同承擔。
3、債務清償的順序,確定遺產后,繼承人首先要用繼承的財產進行債務清償,償清債務后,剩下的財產,才是實際的遺產。如果遺產不是直接的財產,而是實物或者不動產,那么繼承人可抵掉或折現等方式進行債務清償。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第三十四條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