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車燈旋鈕在方向盤的左側,最外面的旋鈕旋轉一格為近光燈,旋轉兩格為遠光燈,將燈光桿拉向身體一側為遠光燈閃爍,中間旋鈕旋轉為打開霧燈。
汽車燈,為保證安全行車而安裝在汽車上的各種交通燈。分照明燈和信號燈兩類。
照明燈要提供良好照明,并應盡量減少眩光。對于前照燈,為了兼顧上述兩方面要求,采用遠光和近光兩種工況。遠光是在前方無來車或不尾隨其他汽車時使用的遠距離照明光束,由位于反射器焦點上、功率較大的主燈絲產生,光束方向近似水平。通常規定單燈的最大發光強度應不小于2萬坎德拉。為了保證行車安全,遠光的照明距離(發現和辨認障礙物的距離)應大于實現及時停車的制動距離。
信號燈能使位于一定距離上的其他道路使用者清楚地辨認光信號。與此有關的燈的參數有發光強度、發光面積、光束擴散角和光色等。為在具有黑暗背景的夜間容易識別光信號,所以,對于只在夜間使用的信號燈如位置燈、示廓燈和停車燈等,發光強度通常只在數坎德拉到數十坎德拉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