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終止后的全過程中,都要誠實,講信用,相互協作。誠實信用原則具體包括:
1、在訂立合同時,不得有欺詐或其他違背誠實信用的行為;
2、在履行合同義務時,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及時通知、協助、提供必要的條件、防止損失擴大、保密等義務;
3、合同終止后,當事人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稱為后合同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7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