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盡力維護中國的利益,洋務圖強,然而無法改變中國落后的現實。對于不平等條約的簽訂,他曾據理力爭,然而無奈國家羸弱,不得不接受屈辱的要求。他與曾國藩等人主導洋務運動是其進步的表現。他也有外交上維護中國的事跡,如在八國聯軍攻占北京后獨自前往談判,最終不割地而平息事件,在甲午戰爭處于不利情況時曾主動用最小代價來達成和解等,都是他衛國有利的一面。
后人多詬病李鴻章曾作出的錯誤決策。如過于避戰和重視海防而愿意犧牲整個新疆放棄疆防,1885年在完勝日本的情況下簽訂的《中日天津會議專條》,給予了日本可以派兵進入朝鮮的權利等。雖然這些不利條約和做法受制于各種客觀條件,但他依然要為這些事件的誤國行為承擔很重的責任。另在早期鎮壓太平天國運動時,他殺人過多。牽涉到湘軍和淮軍的整體評價。洋務運動和他的一系列措施并沒有改變中國繼續淪落,讓他的功勞并不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