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標程序:
1、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
2、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或監管機構)宣布投標截止,此后送達的投標文件不予接受;
3、主持人介紹有關情況,包括招標公告發布時間、招標文件購買情況、答疑情況、投標文件遞交情況等;
4、核驗投標人法人授權代表身份及授權證明;
5、投標人核驗投標文件密封情況;
6、開標、唱標、記錄、投標人法人授權代表簽字確認。
二、評標程序:
1、評委簽到、核驗身份、組建評委會;
2、招標人代表簡介項目情況,評委熟悉招標文件、評標辦法;
3、初步評審,將不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或存在重大錯漏的投標文件剔除;
4、詳細評審,各評委按照評標辦法對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打分;
5、評分匯總、排序、評委會簽署推薦意見,形成評標報告;
6、向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提交評審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