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屬于法定節假日。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270號)規定,我國法定節假日包括三類。
第一類是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節(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勞動節(5月1日放假1天)、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節(放假1天)、端午節(放假一天)和中秋節(放假一天)。
除了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外,還有第二類是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包括: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兒童節(6月1日13周歲以下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第三類是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具體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除了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外的其他休假節日,也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
根據有關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另外,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我國傳統的農歷重陽節等其他節日,也不放假。
清明節放假從哪一年開始的1935年中華民國政府明定4月5日為國定假日清明節。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了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其中規定“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2008年,清明節正式成為法定節假日,放假一天。2009年,又改為三天。
清明節放假原因清明節又叫踏青節,是冬至后的第108天。是中國傳統節日,重要的“時年八節”之一,也是最重要的祭祀節日之一,是祭祖和掃墓的日子。
早在1935年中華民國政府就已經明定4月5日為國定假日。后來在2008年,清明節正式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節假日,放假一天。2009年,又改為三天。大家都知道現在我國有七大傳統節日:春節、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陽。中國的節日體系有著源遠流長的——文化淵源。所謂民俗是它有很多我們民族獨有的文化、價值觀、審美,是我們寶貴的文化遺產,確認節日的法定地位是保護民族的文化身份、民族情感、民族的精神方式。這代表著一個國家對傳統的重視,民族對保護與傳承傳統文化的自覺。
清明節節日諺語清明無雨旱黃梅,清明有雨水黃梅(蘇、鄂)
清明節氣的霜、霧、雷及寒暖與未來天氣均有一定預示,相關諺語有:
麥怕清明霜,谷要秋來旱(云)
清明有霜梅雨少(蘇)
清明有霧,夏秋有雨(蘇、鄂)
清明霧濃,一日天晴(豫)
清明起塵,黃土埋人(晉、內蒙古)
清明響雷頭個梅(浙)
雨打清明前,春雨定頻繁(魯)
陰雨下了清明節,斷斷續續三個月(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