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鐵法,指的是國家進行鹽鐵專賣,個人不得販賣鹽鐵,違者處以何種刑罰的法律。
鹽鐵專賣亦稱“鹽鐵官營”。中國封建社會政府為打擊富商大賈,增加財政收入而實行的對鹽和鐵的壟斷經營政策。
在漢武帝時期,因進擊匈奴的需要,漢武帝接受了桑弘羊的建議,實行了鹽、鐵和酒的國家專賣制度。
后來漢武帝晚年發布《輪臺罪己詔》,對超出反擊匈奴范圍的過度的軍事征伐有所悔悟,轉為更為和平的政策。但直到漢昭帝時期,仍沒有取消的鹽鐵專賣制度引起了廣泛的不滿,才導致了《鹽鐵論》記載的大辯論。這就是在辯論“國”要不要退的問題。
鹽鐵會議時,為鹽鐵專賣辯護的人說那是為了籌集抵御匈奴的軍費,而反對鹽鐵專賣的人則強調儒家的經典原則:“不與民爭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