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服務業屬于第三產業。國家統計局在1985年關于建立第三產業統計的報告中,將第三產業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層次是流通部門,第二層次是生產和生活服務的部門,第三層次是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質服務的部門,第四層次是社會公共需要服務的部門。
服務類型,1,基礎服務,包括通信服務和信息服務。2,生產和市場服務,包括金融,物流,批發,電子商務,農業支撐服務以及中介和咨詢等專業服務。3,個人消費服務,包括教育,醫療保健,住宿,餐飲,文化娛樂,旅游,房地產,商品零售等。4,公共服務,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務,基礎教育,公共衛生,醫療以及公益性信息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