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只要父母的遺囑沒有明確指定女兒為繼承人,那么女兒婚內繼承的遺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丈夫沒有繼承權,但是女兒繼承的財產丈夫有份;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