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液體分為三級。1級:閃點<-18℃,如汽油、正戊烷、環(huán)戊烷、環(huán)戊烯、乙醛、丙酮、乙醚、甲胺水溶液等。2級:-18℃≤閃點<23℃,如石油醚、石油原油、石腦油、正庚烷及其異構體等。3級:23℃≤閃點<61℃,如煤油、磺化煤油、浸在煤油中的金屬鑭、照相用清除液、涂底液、醫(yī)用碘酒等。
根據(jù)易燃液體閃點高低,依據(jù)《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將易燃液體按閃點分為下列三類:第1類:低閃點液體,閃點小于-18℃;第2類:中閃點液體-18小于等于閃點小于23℃;第3類:高閃點液體大于等于23℃。
易燃液體的危險特性:1、易燃性閃點越低,越容易點燃,火災危險性就越大。
2、易產(chǎn)生靜電易燃液體中多數(shù)都是電介質,電阻率高,易產(chǎn)生靜電積聚,火災危險性較大。
3、流動擴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