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年限起始日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那天開始計算的,也就是開發商和政府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那天開始算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來延續使用的年限,新實施的物權法規定,住宅使用70年后自動續期,對于其他性質的土地,到期后如何處理并沒有做出詳細的規定,一般都是需要向管理部門進行申請,通過審批之后繳納一定的費用續期。雖然說房子到期之后社會自動續期的,但是前提是要在合同約定好的土地地產權出讓年限,滿意滿的前一年去提出續期請求才可以的,所以土地使用者想要繼續使用這個房子的話,就要提前提出續期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