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發表流程如下:
1、圖書選題:編輯通過市場調研提出出版內容選題,經過責任編輯等的三級論證,最終由出版社選題審核委員會審批通過,報省一級新聞出版局批準。
2、選題報批:省一級新聞出版局依據國家《出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對出版圖書選題內容進行審批,確保有關選題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備案,同意后方可發表。
3、組稿、編輯 選題經批準后,發表業務進入編輯環節。
4、審稿、申報書號:總編室負責向出版業務部申請分配書號、條碼并向新聞出版總署信息中心申請CIP數據,即圖書在版編目數據,規定了圖書在版編目數據的內容、選取規則及印刷格式。
5、確定印數和定價:在書號獲批后,圖書定價和印數由各出版社營銷部連同責任編輯根據市場調研情況分析確定。
6、申報CIP和實名制:編輯人員填寫《CIP 數據申請表》并填寫《實名制申請表》。
7、對圖書進行封面設計,內容排版后即可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