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只注重實體法律,而忽視程序法律。
1、主要表現(xiàn):司法系統(tǒng)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實體、輕程序的問題。在司法文化領域,司法機關不遵守程序約束的現(xiàn)象普遍,重實體輕程序,程序法淪為擺設。一方面在大力宣傳法治建設,另一方面卻不按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辦事,從上到下,到全國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這種情況,客觀上也導致了大量的法律問題。這是司法建設水平比較低的表現(xiàn)。
2、關于實體與程序:法律有一種基本的分類分為實體法和程序法。實體法是解決實體問題的法律,如刑法、民法通則、婚姻法、物權法等。而程序法是用什么方法和途徑來解決問題的法律。如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即辦事的規(guī)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