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工作實踐中,有以下兩種情況,是可以由不承擔撫養義務的一方一次性承擔撫養費:
一、不承擔撫養義務的一方同意一次性給付的;
二、不承擔撫養義務的一方是外籍人士,且離婚后不打算在國內居住的。
以上兩種情況,在實踐中,是可以要求不承擔撫養義務的一方一次性給付撫養費的常見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
1、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2、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4、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