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魏國經濟:曹操迎獻帝于許昌后,以“夫定國之術,在于強兵足食”為方針,在許昌附近實行屯田。結果“募民屯田許下,得谷百萬斛”。因此,操設置田官于各州郡內,招募流民屯田,把屯田制加以推廣,正因采取屯田措施,使北方的社會轉向穩定。
2、蜀國經濟:東漢末年,劉焉父子先后擔任益州牧,用以寬制寬之政策以治蜀,逐引致豪強壟斷土地及山澤資源,因而減低稅收。 自劉備占領益州后,諸葛亮及法正一改以往弊政,打擊豪強,并曾采用閉關息民,務農殖谷。又在都江堰設堰官,管理農田水利工程,并推行屯田,以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這些措施使國家稅收大大增加,奠定了三足鼎立的條件。
3、吳國經濟:吳國為減輕負擔,逐實行屯田制,并設置典農校尉和典農都尉。屯田制有分兵屯及民屯。兵屯下之耕者為佃兵,民屯下之耕者為屯田客。吳位于長江流域以下,故亦注意興修水利,以利用水力資源和作軍事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