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算表的具體編制方法,首先是結計總分類賬各賬戶的借、貸總額及余額,然后選定試算表的格式,再依格式匯列,其主要步驟如下:
1、將選定的空白試算表取出,填注編制試算表的日期。
2、依總分類賬各賬戶的編號、名稱,順序列于類頁及會計科目欄。
3、將總分類賬各賬戶借、貸方總額或余額,依試算表的格式,分別記入各該會計科目,同行的相應金額欄內。
4、然后就表內借、貸總額或余額各欄,的金額數字相加求其和,以驗算其合計數是否借、貸平衡。
5、如無抄寫、結計錯誤,則其加計的借方總額與貸方總額,借方余額與貸方余額的合計數,必然相等;然后填入試算表最后一行,或最后一筆賬項的下一行,并在同行會計科目欄,加注合計字樣;最后,在金額欄的合計數上畫一單線,表示相加;在合計數下畫雙線,表示試算完成,并正確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