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往辦證時,應攜帶居民戶口薄、兩張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現場采集相片)和原申領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分為實卡身份證和EIDCard(電子身份證),是用于證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種法定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并作為每個人重要的身份證明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簡稱“身份證”。1984年4月6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并且開始頒發第一代居民身份證。2004年3月29日起,中國大陸正式開始為居民換發內置非接觸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身份證表面采用防偽膜和印刷防偽技術,使用個人彩色照片,并可用機器讀取數字芯片內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