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這個法制社會中,做壞事就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還是有些人中是在挑戰中國的法律。我國也存在這一些的奇案,但是案情總有沉冤得雪一天。那么,接下來就讓我們跟著民間故事一起來了解下中國十大奇案之屯門色魔案。
屯門色魔案
屯門色魔案發生在上個世紀末的香港,犯罪嫌疑人名為林國偉,曾多次在香港新界屯門區犯下強奸、搶劫和謀殺罪,令居住在屯門區的女士人心惶惶,并令香港于1990年代轟動一時。后來香港警方在屯門加強巡邏,逼使其遷出土瓜灣,并在該區犯案。
1993年他在犯案后邀受害人約會,受害人報警。在警方保護下受害人答應赴約,并將林國偉當場拘捕。后來證實被其侵犯的女子多達13人,當中3人被殺,林國偉最后被判終身監禁。
在香港奸殺罪案個案上,“屯門色魔”是繼“雨夜屠夫”林過云后,最廣為人知的一人。
當時,連續多宗強奸案在屯門區發生,引起區內居民大為恐慌,有街坊亦曾自行組織互助小組,護送女士歸家。當時警方已相信色魔必定極為熟悉區內環境,有可能是區內居民。
負責調查該案是已故香港警務處總督察王永基,在案情分析時,警方發現兇手犯案后,能在極短時間內,前往不同地區的銀行提款機,以受害人的提款卡提取金錢,鎖定兇手必定是有車一族,利用車子跟蹤受害人,施暴后再駕車而逃。
警方隨后發現,接載首名受害少女之的士司機,潛意識中依稀記得事發當晚,曾有一輛私家車尾隨。警隊于是邀請政府催眠師楊志滔協助,在催眠效力下,司機能描述出該白色車是日本車,并且說出車牌中的數個號碼及車款型號,事后證實這些資料相當準確。
香港警方于是向入境事務處,取得過萬名市民的個人資料,利用人手逐一輸入電腦分析,再根據疑犯的簡單資料,將可疑人物收窄至數百人。警方亦在區內安排女警作“香餌”,希望引林國偉上釣。最后,林國偉因為相約案中受害人觀看電影,被警方拘捕。
當林國偉落網時,由于受害者大多是被人從后襲擊,無法認出色魔的容貌,案發時亦沒有目擊證人,香港警方法證部門當時剛引進的DNA技術,分析殘留在受害人衣物的精液,成為這宗案件確認犯案人身分的最關鍵證據。
在被捕初期,林國偉一直保持沉默,不愿作供,王永基看準林國偉渴望與人傾訴的弱點,以傾談方式誘他說話。他于是將整個犯案過程供出,并說招供后感到心情較舒服。1994年9月,案件開庭。期間,沒有任何親友在庭上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