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詞寫于元豐五年春,當(dāng)時蘇軾因“烏臺詩案”,被貶任黃州團(tuán)練副使。這在蘇軾的政治生涯中,是一個重大的打擊,然而這首詞卻在逆境中表現(xiàn)出一種樂觀向上的精神。
上闋寫自然景色,首二句描寫早春時節(jié),溪邊蘭草初發(fā),溪邊小徑潔凈無泥,一派生機(jī)盎然的景象。卻以蕭蕭暮雨中,杜鵑哀怨的啼聲作結(jié)。
子規(guī)聲聲,提醒行人“不如歸去”,給景色抹上了幾分傷感的色彩。下闋卻筆鋒一轉(zhuǎn),不再陷于子規(guī)啼聲帶來的愁思,而是振起一筆。
常言道“花有重開日,人無再少年”,歲月的流逝,正如同東去的流水一般,無法挽留。
然而,人世總有意外,“門前流水尚能西”,既是眼前實景,又暗藏佛經(jīng)典故。東流水亦可西回,又何必為年華老大徒然悲哀呢?看似淺顯,卻值得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