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人稱代詞, 一般作定語。 例句:某所,而母立于茲。
2 . 副詞,譯為就、才。例句:然則何時而樂耶。
3、表示遞進關系,可譯為并且或而且。例句: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
4、表示承接關系,可譯為就、接著,或不譯。例句:故舍汝而旅食京師,以求斗斛之祿。
5、表示轉折關系,可譯為但是或卻。例句:青,取之于藍,而青于藍。
6、表示假設關系,可譯為如果或假如。例句:諸君而有意,瞻予馬首可也。
7、表示修飾關系,即連接狀語,可不譯。例句: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
8、表示因果關系。例句:余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游之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