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筑工程檔案管理基礎》規定,分為:
1、綜合文件,包括開工、復工、竣工報告、竣工驗收記錄、強制性條文,驗收表、設計變更通知、圖紙會審、施工組織設計等。
2、質量保證資料,包括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復試報告等。
3、分部工程記錄,包括技術交底、施工記錄、驗收記錄、其下分項工程記錄、其下檢驗批記錄。
4、竣工圖。
5、工程照片、音像文件。
實際工作中,一般分為:
1、質量計劃資料,包括開工、復工、竣工報告、強制性條文,驗收表、設計變更通知、圖紙會審、施工組織設計等。
2、施工質量管理資料,施工隱蔽、檢查記錄、技術交底。
3、工程質量保證資料,材料出廠證明文件及復試檢測報告。
4、工程質量驗收資料,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