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辟: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薦舉,任以官職。如《晉書·謝安傳》:初辟司徒府,除佐著作郎。《宋史·辛棄疾傳》:辟江東安撫司參議官,留守葉衡雅重之。
2、除:任命,授職(一般指免去舊職授予新職)。
如李密《陳情表》:尋蒙國恩,除臣冼馬。文天祥《指南錄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南史·虞愿傳》:除太常丞,尚書祠部郎,通直散騎侍郎。
3、察:考察后予以推薦、選舉。如《三國志·吳主傳》:郡察孝廉,州舉茂才。
4、薦:由地方政府向中央推薦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職。
《宋史·侯可傳》:韓琦鎮長安,薦知涇陽縣。《漢書·平帝紀》:諸有藏及內惡未發而薦舉者。《譚嗣同》:公以學士徐公致薦,被征。
5、舉:由地方政府向中央推薦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職。
如《左傳·宣三十年》:舉不失德,賞不失勞。《文選·陳情表》:后刺史臣榮舉臣秀才。范曄《后漢書·張衡傳》:永元中,舉孝廉不行,連辟公府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