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分配核算的主栗內容有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的虧 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投資人的決議,提取公積金;向投資者分配并支 付利潤;預留未分配利潤。企業應設置利潤分配賬戶,核算利潤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 年分配或彌補后的積存余額,該賬戶為所有者權益類賬戶。
貸方登記由于本年利潤轉人或盈余公積金補虧等導致的可分配利潤的增加;借 方登記分配的利潤或本年利潤轉入的虧損數,如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應付股利等。期末貸方余額表示歷年積存的未分配利潤,余額若在借方, 表示歷年積存的未彌補的虧損。企業當年實現的稅后凈利潤,應按國家規定的順序進行分配。
如果企 業發生虧損,應按規定程序進行彌補,如屬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 潤進行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稅前彌補;5 年內不足彌補的,應當用稅后利潤彌補。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以及超過用 利潤抵補5年期限的,還可以用企業的公積金彌補。
如果企業以前年度虧 損未彌補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在提取盈余公積金以前,不得向 投資者分配利潤。為了詳細反映企業利潤的分配情況,利潤分配賬戶應按利潤的分 配去向設置以下明細賬戶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應付 現金股利或利潤、轉作股本或資本的股利、盈余公積補虧和未分配利 潤。
企業如有其他分配途徑,也可以設置相應的明細賬戶進行核算。本賬戶下設盈余公積補虧、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 公積、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未分配利潤等明細賬戶以股份制有 限公司為例,其他公司類同。
企業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借記盈余公 積——盈余公積補虧科目,貸記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年度終了,應將利潤分配各明細賬戶的余額全部轉入未分配利 潤明細賬戶,結轉后,其他明細賬戶應無余額,未分配利潤明細賬 戶的期末余額反映的是企業未分配的利潤或未彌補的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