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事跡 :
在嘉佑元年,蘇軾出川赴京應舉,在第二年與弟弟考中同榜進士,然后在嘉佑六年被授于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等官職。后因為父親蘇洵在汴京病故,他扶喪歸里。在熙寧二年得以還朝任職,后來因為與王安石的變法主張有分歧,請求外調。熙寧四年至元豐初期他先后被派往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地方官,革新除弊,因法便民,頗有政績。
在元豐二年,他因為以詩文誹謗朝廷的罪行被下獄,后來又被謫貶黃州。元佑元年,蘇軾被調回京都擔任中書舍人、翰林學士、知制誥等職務。在元佑四年的時候,他出使杭州。后來在元佑六年時被召回,但因賈易等人尋隙誣告,蘇軾被派往潁州、揚州和定州等地。
這期間,他仍然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不斷進行某些興革。紹圣元年哲宗親政,新黨得勢,蘇軾被一貶再貶,由英州一直被遠放到儋州。直到元符三年宋徽宗即位,他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七月死于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