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藝術,是20世紀五、六十年代興起于歐洲的現(xiàn)代藝術形態(tài)之一;行為藝術經藝術家親身加入,精心策劃而推出行為或事件,并通過與人交流,一步步發(fā)展,形成結果的過程,我們定義這個事件或過程為行為藝術;
行為藝術是指在特定時間和地點,由個人或群體行為構成的一門藝術。是20世紀五、六十年代興起于歐洲的現(xiàn)代藝術形態(tài)之一,行為藝術必須包含以下4項基本元素,除此之外不受任何其他限制:時間,地點,行為藝術者的身體,以及與觀眾的交流;該藝術不同于繪畫、雕塑等由具體事物構成的藝術形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