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時辰的計算方法是每過兩個小時為一個時辰,而每個時辰對應(yīng)的名稱是: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昳、晡時、日入、黃昏、人定。
古代勞動人民把一晝夜劃分成十二個時段,每一個時段叫一個時辰。十二時辰既可以指一天,也可以指任何一個時辰。十二時辰是古代中國勞動人民根據(jù)一日間太陽出沒的自然規(guī)律、天色的變化以及自己日常的生產(chǎn)活動、生活習(xí)慣而歸納總結(jié)、獨創(chuàng)于世的。
十二時由十二個特定的時間名詞構(gòu)成。人們可以從先秦時代的中國古籍中溯尋出這些詞語的淵源。漢代之前,這些稱謂多有不同,直到漢代太初年間,中國實行了太初歷,“其以一日分十二時,而以干支為紀(jì)。”十二時表時獨特、歷史悠久,是中華民族對人類天文歷法的一大杰出貢獻,也是燦爛的中華文化瑰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