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攤費用是指已經(jīng)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一次支出數(shù)額較大的財產保險費、排污費、技術轉讓費、廣告費、固定資產經(jīng)常修理費、預付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等。
資產負債表中的“長期待攤費用”項目應根據(jù)“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將于一年內(含一年)攤銷的數(shù)額后的金額分析填列。
新會計準則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資產負債表中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項目,待攤費用可以填在“其他應收款”或“預付賬款”一欄。
待攤費用,如果沒有單獨設置科目,可以在“預付賬款”中列示。
它跟“長期待攤費用”,不是一個概念。
前者是流動資產,后者屬于非流動資產。
“其他應收款”明細賬的借方余額應填在資產負債表的“其他應收款”項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