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文簡潔明確,用語把握分寸。無論是平行機關或者是不相隸屬的行文,都要注意語氣平和有禮,不要倚勢壓人或強人所難,也不必逢迎恭維、曲意客套。
二、至于復函,則要注意行文的針對性,答復的明確性。 函也有時效性的問題,特別是復函更應該迅速、及時。 “函”的寫法同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嚴格按照公文的格式寫“函”。
2、“函”的內容必須專一、集中。 一般來說,一個函件以講清一個問題或一件事情為宜。
3、“函”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
4、“函”的寫法以陳述為主,只要把商洽的工作,詢問和答復的問題,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的事宜寫清楚就行。
5、發“函”都是有求于對方的,或商洽工作,或詢問題,或請求批準。因此,要求“函”的語言要求樸實,語氣要懇切,態度要謙遜。
6、“函”的結尾,一般常用“即請函復”、“特此函達”、“此復”等慣用語,有時也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