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保密協議能不能跳槽要根據具體情況來討論。如果勞動者預與企業訂立了保密協議,勞動者辭職并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但辭職后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它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保密事項,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區域、期限、經濟補償和違約金數額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但禁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