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有企業,是指企業全部資產歸國家所有,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非公司制的經濟組織,不包括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是在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為彌補市場失靈,在制度、目標和管理諸方面具有特性的現代契約組織,它的內涵是資產屬于全民所有,由政府占有終極所有權的企業;
2、國有公司,國有企業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歷史原因,中國國有企業的分類相當復雜,國際慣例中,國有資產投資或持股超過百分之50的企業即為國有企業,而中國大陸及中國臺灣的國有企業,一般指單純的國有資產投資的企業,當然法律對國家參股的企業也有所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