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緊扣“廉潔自律”:作為“道德宣示”和“莊嚴承諾”,聚焦“廉潔自律”主題,去除與“廉潔自律”無直接關系的內容,突出“廉潔”和“自律”這兩個關鍵詞,強調內在約束要求。
2、堅持正面倡導:變“不準”為“自覺”,按照道德規范從高不從低的要求,對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提出“四個必須”、“八條規范”的正面倡導。
3、面向全體黨員:將適用對象從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擴大到全體黨員,要求全體黨員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系,提出“四個堅持”的廉潔自律規范。
4、突出“關鍵少數”:針對黨員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突出問題導向,圍繞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四個方面,提出比普通黨員要求更高的“四個自覺”的廉潔自律規范。
5、刪繁就簡:共8條、281字,簡明扼要,一目了然,在文體上類似于“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便于全體黨員、黨員領導干部理解掌握和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