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血親,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具有生與被生關系。根據親屬關系發生的原因,可以將親屬分為配偶、血親和姻親三類。直系血親的具體范圍是直系血親的直接血緣關系,是指出生關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長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長輩)和自己生出來的晚輩(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輩)。
討論兩人的血親關系,要找出兩人的同源者,也就是血親關系上交結的點。直系血親的直接血緣關系,是指出生關系。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上的法定直系親屬按順序依次為:配偶、父母、子女,即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系的上下各代親屬。
《婚姻法》中的直系親屬一般是指直系血親,是指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子女上上下下的各代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