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
游戲
旅游
時尚
財經
寵物
起訴誹謗的訴訟費的標準:法律規定非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標準,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
2001年最高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受害人對損害事實和損害結果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其過錯的程度減輕或者免除侵權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中國掃黃打非網
Copyright ? 2019-2022 好生活,好二三四 版權所有
湘ICP備2022023199號-1